电子就业协议书是指用电子手段生成和签署的就业协议书,具有与传统纸质就业协议书相同的法律效力。它用于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双方的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劳动条件等,并具有备案和证明的作用。其他省份也正在推动电子就业协议书的开通和应用。
电子就业协议书是指用电子手段生成和签署的就业协议书,具有与传统纸质就业协议书相同的法律效力。它用于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双方的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劳动条件等,并具有备案和证明的作用。
目前,开通电子就业协议书的省份有:
1. 北京市
2. 天津市
3. 江苏省
4. 浙江省
5. 山东省
6. 福建省
7. 广东省
8. 广西壮族自治区
9. 重庆市
10. 四川省
11. 陕西省
以上省份的就业协议书可在所属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电子备案和签署。其他省份也正在推动电子就业协议书的开通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