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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日起南京调整灵活就业医保缴费率

时间:2023-08-22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9 栏目名: 微信名字 文档下载

根据2023年4月1日起生效的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管理办法,南京将调整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缴费率。具体的缴费标准和政策,还需根据南京市的相关规定和通知为准。

根据2023年4月1日起生效的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管理办法,南京将调整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缴费率。具体缴费率的调整如下:

1. 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缴费率为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的比例,其中个人缴费率为6%,单位缴费率为8%。

2. 单位缴费率调整后,将由用人单位承担8%的费用,用人单位将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的实际收入来计算和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3. 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按月缴纳,即每月缴纳个人收入的6%作为个人缴费,并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8%的单位缴费。

4. 缴费的基数为灵活就业人员上一年度的平均缴费基数,也可以按个人需求选择较高的缴费基数。

注意:以上缴费率调整仅适用于南京市的灵活就业人员,其他地区的调整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缴费标准和政策,还需根据南京市的相关规定和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