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不同地区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上仅为一般情况下的申请材料参考。

落户在不同地址时,除了基本的户籍材料外,您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户口迁移证明:证明您已经在原住地户籍注销并成功迁出的证明文件。
2. 户口簿复印件:无论您是否携带原户口簿,都需要提供户口簿复印件。
3. 随迁人员证明:如果有随迁人员(例如配偶、子女等),需要提供随迁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
4. 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如果您在九江市的落户地址是自有房产,需要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如果是租房,则需要提供租房合同复印件。
5. 住房证明:九江市可能要求您出示关于落户地址的住房证明,可以是房东出具的住房证明信或者相关的证明材料。
请注意,不同地区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上仅为一般情况下的申请材料参考。具体的要求和程序,请您咨询辖区派出所或相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