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养犬管理办法裁量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符合法定年龄:犬只必须满足法定年龄限制,未满3个月的幼犬和丧失犬只品质的狗不能养。禁止犬只进入公共交通工具、商场、公园等特定场所。

洛阳市养犬管理办法裁量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符合法定年龄:犬只必须满足法定年龄限制,未满3个月的幼犬和丧失犬只品质的狗不能养。
2. 符合品种要求:允许养犬的品种需在国家确定的犬只品种范围内,不包括属于禁止饲养的犬只品种。
3. 养犬数量限制:城区居民限养一只犬只,非城区居民限养两只犬只。
4. 允许的犬只行为:未经养犬人同意,犬只不得随地排泄、乱叫扰民、追车咬人以及对他人造成伤害等不文明行为。
5. 犬只出行规定:犬只在公共场所出行必须由养犬人牵绳,并佩戴嘴套。禁止犬只进入公共交通工具、商场、公园等特定场所。
6. 犬只注射疫苗:养犬人需定期为犬只进行疫苗接种,确保犬只免疫。
7. 养犬登记备案:养犬人需要将犬只信息登记备案,包括犬只品种、颜色、年龄等。
以上是洛阳市养犬管理办法的一些裁量标准。具体的新规定请参考洛阳市相关政府文件或咨询相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