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机动车报废年限规定如下:1.小型汽车、小型普通客车、面包车和拖拉机的报废年限为15年。需要注意的是,补贴标准可能会随着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请以当地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莱芜市机动车报废年限规定如下:
1. 小型汽车、小型普通客车、面包车和拖拉机的报废年限为15年。
2. 大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大中型普通客车、中型载客汽车、中型载货汽车、大型专项作业车辆和大型、越野和多功能乘用车的报废年限为10年。
3. 其他类别的机动车的报废年限为8年。
莱芜市机动车报废补贴标准如下:
根据车辆类型和报废年限的不同,补贴标准如下:
1. 小型汽车、小型普通客车、面包车和拖拉机:
- 8年内报废的车辆可获得2,000元补贴;
- 9年内报废的车辆可获得1,500元补贴;
- 10年内报废的车辆可获得1,000元补贴;
- 11年内报废的车辆可获得500元补贴。
2. 大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大中型普通客车、中型载客汽车、中型载货汽车、大型专项作业车辆和大型、越野和多功能乘用车:
- 7年内报废的车辆可获得3,500元补贴;
- 8年内报废的车辆可获得2,500元补贴;
- 9年内报废的车辆可获得1,500元补贴;
- 10年内报废的车辆可获得1,000元补贴。
3. 其他类别的机动车:
- 6年内报废的车辆可获得3,000元补贴;
- 7年内报废的车辆可获得2,000元补贴;
- 8年内报废的车辆可获得1,000元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补贴标准可能会随着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请以当地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