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扬州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经审核批准,扬州地区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的变更登记已完成。贵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办理与变更登记相应的机构注销、开户、税务登记、发票、章程修订等手续。

尊敬的扬州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经审核批准,扬州地区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的变更登记已完成。
根据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相关规定,特向贵公司通知以下变更事项:
1. 公司名称变更为(新公司名称);
2.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新法定代表人姓名);
3.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新注册资本数额);
4.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新经营范围);
5. 公司地址变更为(新地址)。
贵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办理与变更登记相应的机构注销、开户、税务登记、发票、章程修订等手续。
请贵公司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将相关变更事项按规定报送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供变更登记材料如下:
1. 公司名称变更登记申请书;
2. 公司章程修订案;
3.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4.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申请书;
5.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申请书;
6. 公司地址变更登记申请书。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可随时联系我方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联系人电话)
办公地址:(公司办公地址)
谢谢合作!
此致
扬州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