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南沙人才住房补贴第二次发放申报条件,具体的条件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动,请咨询相关部门或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

根据南沙人才住房补贴政策,第二次发放申报的单位条件和个人条件如下:
单位条件:
1. 单位必须在南沙区注册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 单位必须为在南沙区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满一年的人才;
3. 单位需要与申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期内履行劳动合同义务;
4. 单位需要提供完整和真实的申报材料,包括单位证明、纳税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
个人条件:
1. 个人必须在南沙区购房并居住;
2. 个人必须为符合南沙区人才住房补贴对象的人员,包括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急需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等;
3. 个人需要提供完整和真实的申报材料,包括身份证件、购房合同、居住证明等;
4. 个人必须符合南沙区人才住房补贴政策的其他条件,如年龄要求、购房类型等。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南沙人才住房补贴第二次发放申报条件,具体的条件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动,请咨询相关部门或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