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2022年起,北京市将实行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政策。农民工发生工资拖欠或被拖欠工资获得法律支持的,可向市财政局提出申请,申请提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如有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2022年起,北京市将实行阶段性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政策。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该政策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分包单位,包括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等。
二、缴纳标准 企业在北京市开展建筑施工活动时,需按照企业人员规模和合同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具体缴纳标准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三、缴纳方式与时间 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一次性缴纳符合要求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具体缴纳时间由建设主管部门确定。
四、资金管理与使用 企业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市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划拨和存管。农民工发生工资拖欠或被拖欠工资获得法律支持的,可向市财政局提出申请,申请提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五、评估与监督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将定期对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企业进行评估,并进行现场检查。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重的企业,将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六、提醒与责任追究 相关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做好工资支付和保障工作。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列入企业诚信记录。
请各相关企业和部门务必遵守以上规定,加强工资支付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如有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