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社保失业金的领取条件与天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基本相同,具体要求请参阅相关政策文件或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天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如下:
1. 在失业前至少连续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并在失业前6个月内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
2. 在失业登记后,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失业,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年满16周岁,具备劳动能力,愿意就业,但暂时未找到工作;
- 具备劳动能力,愿意就业,但由于身体残疾、疾病等原因暂时无法工作;
- 年满16周岁,因参军、入伍、服兵役等原因暂时未就业;
- 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农民工;
- 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合同、被辞退或解雇的劳动者;
- 暂时无法找到工作的离退休人员、复员转业军人、下岗失业人员等。
天津社保失业金的领取条件与天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基本相同,具体要求请参阅相关政策文件或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