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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个人所得税申报对象 烟台市个人所得税

时间:2023-08-15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微信名字 文档下载

烟台市的个人所得税适用对象是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居民个人是指在烟台市境内有住所、居住满一年以上或者在烟台市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但连续在境内居住累计满一年的个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主要是通过填写并提交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进行的。在烟台市,纳税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方式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

烟台市的个人所得税适用对象是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是指在烟台市境内有住所、居住满一年以上或者在烟台市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但连续在境内居住累计满一年的个人。

非居民个人是指在烟台市境外有住所、居住满一年以上或者在烟台市境外居住不满一年但连续在境外居住累计满一年的个人。

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所得分别按照不同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的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及财产租赁所得等。非居民个人的所得一般包括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与中国境内个人的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主要是通过填写并提交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进行的。在烟台市,纳税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方式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