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的部署,为进一步完善河北省居民医保制度,提高异地住院报销水平,经研究决定调整河北省异地住院报销比例。在实施新的异地住院报销比例期间,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将继续加强对医保基金的监管,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保障参保居民的权益。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的部署,为进一步完善河北省居民医保制度,提高异地住院报销水平,经研究决定调整河北省异地住院报销比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异地住院报销比例为基本医保基金实际支出的70%。具体的报销比例将根据医疗费用和医保基金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二、异地住院报销比例的调整涉及河北省全体参保居民。在异地住院时,参保居民可按照新的报销比例享受医疗费用的报销。
三、调整后的异地住院报销比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在实施新的异地住院报销比例期间,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将继续加强对医保基金的监管,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保障参保居民的权益。
特此通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