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安全需要,温州市决定公布了烈性犬品种名录和大型犬的标准,以确保市民和社区的安全。市民在饲养或携带上述烈性犬时,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犬只健康证明等。以上公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市民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保障自身和社区的安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安全需要,温州市决定公布了烈性犬品种名录和大型犬的标准,以确保市民和社区的安全。
一、烈性犬品种名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犬只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温州市公布了以下烈性犬品种名录:
1. 罗威纳犬;
2. 杜宾犬;
3. 法国斗牛犬(包括蓝色法国斗牛犬);
4. 英国斗牛犬;
5. 美国斗牛犬;
6. 阿根廷追踪犬;
7. 日本秋田犬;
8. 松狮犬;
9. 土佐獒;
10. 纽芬兰犬;
11. 斯塔福德郡斗牛梗;
12. 青岛犬;
13. 比利时马林犬;
14. 中国冠毛犬。
市民在饲养或携带上述烈性犬时,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犬只健康证明等。
二、大型犬的标准: 根据温州市相关管理规定,大型犬的标准如下:
1. 体格:体型健壮,高度在55厘米以上,体重在20公斤以上;
2. 外貌:外貌端庄大方,体态魁梧;
3. 毛发:毛质浓密、光亮,毛色艳丽,无病虫害;
4. 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德国牧羊犬、拉布拉多犬、金毛犬等。
市民在饲养或携带大型犬时,需要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确保犬只健康、安全、不扰民。
以上公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市民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保障自身和社区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