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特定场所允许,否则禁止进入食品生产、销售场所。建议居民了解并遵守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规定。

根据乐清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以下是一些最新的养犬管理政策:
1. 犬只数量限制:每户居民家庭养犬数量不得超过2只,公寓住户不得养犬。
2. 犬只品种限制:禁止养殖、经营和饲养攻击性、危险性较大的犬种,如犬种黑色俄罗斯梗、罗威纳犬、斗牛犬等。
3. 犬只登记和证件:每只犬只都必须进行登记,取得狗牌和养犬证。狗牌必须佩戴在犬只脖颈处。
4. 犬只行为管理:犬只禁止在公共场所、公园和游乐场等区域内自由活动,必须使用牵引绳牵引。除非特定场所允许,否则禁止进入食品生产、销售场所。
5. 犬只噪音控制:禁止犬只连续大声叫喊,造成噪音扰民。
6. 犬只卫生管理:犬只主人必须负责清理其犬只排泄物,不得随地大小便。
7. 违规惩罚:对于违反养犬管理规定的行为,可能会被处以罚款、给予警告,甚至暂时或永久禁止养犬等处罚。
请注意,以上仅是养犬管理政策的一些主要条款,具体规定可能会有调整和修订。建议居民了解并遵守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