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上述内容只是连云港市职工医保异地就医的一般指南,具体操作和规定可能会有细微差异,建议您在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政策规定。

连云港市职工医保异地就医指南:
1. 异地就医条件:连云港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连云港以外的地方需要就医,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参保缴费满6个月,且连续缴费;
- 在目的地所在地医保部门备案登记;
- 到目的地医疗机构就诊。
2. 异地就医备案:
- 参保人员在连云港以外的地方就诊前,需持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前往目的地医保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 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和就医信息;
- 提供身份证明、社保卡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以供备案。
3. 异地就医费用结算:
- 就医时,参保人员出示社保卡和身份证明;
- 医疗机构按照统筹地规定的支付比例结算费用;
- 患者支付个人现金部分,医保报销部分由目的地医保部门通过跨省异地结算方式打入个人银行账户。
4. 异地就医补偿:
- 参保人员在统筹地以外就诊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地按规定标准予以补偿;
- 确定补偿比例和限额后,参保人员可凭医保结算凭证,到连云港市属的基层医疗机构申请报销。
请注意,上述内容只是连云港市职工医保异地就医的一般指南,具体操作和规定可能会有细微差异,建议您在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政策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