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在陕西省,女职工产假为98天。其中,前15天为顺产假,产妇可以休假;剩余的83天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安排,可以休整天数或者分段休假。此外,如果产妇有特殊情况,如高龄孕妇、多胞胎妊娠、难产或者需要剖腹产等,可以再延长产假。具体延长的天数根据当地的规定而有所不同,一般为15天至30天不等。请在具体情况下咨询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在陕西省,女职工产假为98天。其中,前15天为顺产假,产妇可以休假;剩余的83天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安排,可以休整天数或者分段休假。此外,如果产妇有特殊情况,如高龄孕妇、多胞胎妊娠、难产或者需要剖腹产等,可以再延长产假。具体延长的天数根据当地的规定而有所不同,一般为15天至30天不等。请在具体情况下咨询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